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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加班费规章

来源:素感养生

加班费有以下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11天法定假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应当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延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三倍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规定: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加班费规定以上已有明确规定,要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不可以一任何理由拒绝发放加班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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