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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5篇)

来源:素感养生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于x年教育经费达到占GDP4%的目标,为保证教育经费的落实,建议如下:

  一、一旦《纲要》通过,应由发布,并由全国通过相应立法予以保证。

  二、从到地方各级,都应公布每年教育经费的详细预算和决算,使国民都能了解4%GDP的具体数字和去向,以及各自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教育经费和人均经费。

  三、各项经费的拨发都必须做到全额、及时,不得层层扣克或变相用于其他用途。所有年度经费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日或规定的日期到账。

  四、对经费的执行人应授予全权,在法律或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干涉。

  五、经费执行人对经费的使用负有全责,必须接受审计和监督,对经费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承担应有的责任。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安全意识的建议

  在中午放学的时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从波斯坦路、文化路各所学校里的学生蜂拥而出,乱成一团糟。大马路上,有的互相嬉戏打闹、有的做深沉状闲庭信步慢悠悠的幌,很多同学视人行道如无物,这种现象实在要不得!为创建平安轮台,我们县委、县下工夫在各各路口、路段增设了巡警,在平时的放学时间,这些巡警都能很好的维持这一路段的交通秩序,但如果我们的学生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话,这些巡警也许就不会这么累了吧。只能说,这些学生根本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根本上说是老师未尽到宣教的责任。现在看好象是没出什么事,等出事后就晚喽!希望交警教育司法等部门能将交通(或联合其他部门)法规安全工作从细微如手,做到从小做起从我做起,强化安全意识,杜绝不守法的事情发生,亦可做为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来抓。这样,在他们步入社会后一定会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天下父母也有责任指导自己的孩子遵纪守法,帮助他们成人、成为有益于国家社会的人。初为人父的我也不例外,遂有了上述细微感言。柬纳!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沙漠化是我国乃至世界威胁人类生存的严重危害之一。亏夏回族自治区是我国沙漠化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65%的土地是荒漠化土地。多年来, 自治区、一直把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禁牧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人进沙退”的可喜成绩。

  在这一改天换地的伟大工程中,涌现出了像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的白春兰、王锡刚,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村的李玉芬等治沙劳模。他们积极响应党和的号召,自筹资金,承包治理荒沙地,经过几十年不懈的艰苦努力,昔日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变成了一片片绿洲,沉睡多年的荒漠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他们为国家造绿,为人民造福的英雄壮举,被和地方新闻媒体广泛传播,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称颂。可是,由于治沙投入大,周期长,经济效益非常低下,目前,这些治沙劳模“种树越种越犯愁,治沙越治越贫困”,负债累累,生活窘迫,有的甚至沦为贫困户,处于欲罢不忍、欲干不能的两难境地,让人心酸和叹息。

  盐池县花马池镇沙边子行政村村民白春兰,1980年响应号召,开始治沙创业。她24年如一日,凭着顽强的毅力与拼命的干劲,治理沙漠2300亩,共计种树50多万株,成活10多万株,封山育林1000多亩,被授予全国治沙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多次接见。为了治沙造林,白春兰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和积蓄,还先后向银行贷款60万元,目前贷款已逾期,拖欠利息9万余元,却无力还本付息。由于负债累累,这位生态富有但生活拮据的治沙劳模,面对无法兑现的“绿色存款”欲哭无泪。和白春兰一样,盐池县花马池镇硝池子村农民王锡刚,从1986年开始,倾其所有带领全家承包治理沙荒地3000多亩,18年来共计造林30多万株,使昔日风沙肆虐的不毛之地变成了郁郁葱葱、生机盎然的绿洲,他因此而获得国家林业部、自治区的表彰。18年来,他累计投入造林款60多万元,其中的20万元银行贷款逾期无力偿还,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了这个朴实农民的“心头病”和巨大的精神包袱。眼看着“绿色银行”兑不了现,王锡刚却天天被银行追着要还贷款。他现在仅靠编柳笆子卖钱来勉强维持眼前的生活。今年58岁的李玉芬是宁夏盐池县高记场村的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1982年,她和丈夫马汉章拖儿带女,来到毛乌素沙漠南缘的沙边子村治沙。到目前为止,李玉芬已在狼皮子梁治理纯沙漠荒地8000亩,植树40万株,造林2245亩,种草1200亩,该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这10多年时间里,李玉芬共向沙漠投入了300多万元,在当地农业银行贷款150万元,她还通过自己的影响和全国劳模的“品牌”,民间借贷80万元。为了治沙,她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目前本息已累计170多万元,还款期已到,银行催要多次,至今分文未还。她目前的生活主要靠救济,经常是吃了上顿下顿不知在哪里。

  这些治沙劳模敢为人先,在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之后,自己却陷入困境,生产生活难以维持,这种现象发人深思。无论是什么原因,面对他们付出的艰苦努力与今天的所处困境,我们都没有理由对此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否则,不但严重挫伤了农民治理荒漠的积极性,也失去公平社会最起码的价值标准。怎样才能让这些治沙劳模们不再流泪,不再辛酸?建议有关部门及各级、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尽一切可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收购治沙劳模所营造的林木。按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造林保存面积,以造林的实际投入和略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确定收购价格,使造林变为一种投资行为,并缩短生产经营周期。对收购后的林木,继续委托劳模管护,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并从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中重点保证,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要想取得国家生态环境的结构平衡,就必须对生态改良的贡献者,给予基本补偿甚至是超过投入成本的补偿。只有生态效益完成了最大最快的经济回报,作为承包主体的农民才有二次绿化开荒的动力和社会责任,进而避免“造林-毁林-再造林-再毁林”的悲剧。

  二、建议将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治沙先进集体和个人用于治沙造林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和地方财政合理分担的原则,全部予以贴息。鉴于西部欠发达省区比如宁夏,地方财力有限,财政承担的贴息应不低于70%,以体现对西部省区的支持。对获得国家表彰的治沙劳模和先进集体,用于治沙造林的贷款本息,经严格评估核实,确无偿还能力的,比照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从银行处理呆坏帐储备金中予以核销。对积极投身生态建设、植树造林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在造林任务、补助资金的安排上要与国有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同等对待,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治沙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造林任务上要优先安排,资金补助的标准可适当提高,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建议研究建立帮助支持治沙劳模摆脱困境的长效机制。各级及有关部门应形成合力,把帮助、支持劳模作为部门长期工作狠抓落实,引导他们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结合起来,走综合立体开发之路,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在安排扶贫、种植、养殖、林业、治沙以及优势特色产业等项目和资金时,对具备条件、具有潜力的劳模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引导劳模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济收入,增强自我滚动发展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在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时,优先考虑劳模,并大幅度提高标准;对生活困难的劳模按当地城镇居民标准纳入低保、救济、养老统筹范围,消除劳模的后顾之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优待劳动模范的导向和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人们争当劳模,使劳模不仅精神上受表彰,而且经济上得实惠,不仅是一时光荣,而且是终身受益,不仅有政治荣誉,而且有生活待遇。

  四、建议国家研究发挥“生态银行”长效机制的作用。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投入产出相当的公共原则下,帮助他们从国家的“生态存折”里尽快取出钱来,使承包开荒的集体或个人从生态投入的“无底洞”中,先拿到摸得着的眼前实惠。具体说,就是让农民的种草种树与种粮种棉没什么本质区别,如同享受农业贷款那样享受林草贷款。这就要求农发行改革只“支粮”不“支林”的贷款机制,从“生态银行”的长效远景出发,尽快帮助那些有经验、有实力的种草种树的治理大户向公司化、效益化转移,并专款专户给予跟踪服务和考评,真正形成谁能带来最大生态效益,谁就能得到最大货币补偿的机制。特别是在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西部地区,国家更应发挥银行的支农优势,防止因“合理补偿”只停留在表面而造成的生态治理反复,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农业发展银行”改为“农林发展银行”。

  五、建议取消至少也应放宽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林木采伐的性。按现行的采伐,林木采伐实行限额审批、凭证采伐,对生态公益林限伐甚至禁伐,而且对不同所有制的林木实行同样的,从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是可以理解和必要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实行“谁种谁有”的林业,个人所种植的林木归种植者个人所有,当属个人财产,个人所拥有的林木采伐,实际上的是私有财产的处置权、收益权。自己的财产却不能自行处置获得收益,侵害了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取消至少也应放宽采伐。国家若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对生态区位重要区域内个人所有的林木甚至禁止采伐时,可借鉴林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国家收购或必要的补偿。如果能从那些“治沙劳模们”的手里买下修复的生态环境,或者入股经营、扩资、增值,使之成为国有资产目标下的公共财产,那么,农民们得到的就不仅仅是一级的亲民爱民,而是整个国家世世代代难得的休养生息大环境。从这个角度出发,生态建设就能良性循环,就能实现“双赢”和“多赢”。据了解,沙漠面积也很大的澳大利亚,有很多专业的治沙公司,专业就是栽树和管护。通过减税等措施鼓励民间投资者治沙。投资者买到荒沙之后,就可以交给治沙公司治理,自己只用负担种苗费和每年的管护费。等到林地可以间伐收益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逐年收益。这样一来,投资者和治沙公司得到经济效益的同时,不用付钱就得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关专家指出:“治沙劳模的精神让人敬佩,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学的。我国沙漠面积这么大,年年还在增加,仅靠用奉献精神来干,永远也治不完。单独由国家来投资也远远不够。只有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市场机制,才能扭转荒漠化趋势。”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环保部办理

  提 案 人:曹鸿鸣

  主 题 词:资源,引进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多年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是,一些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带来了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缺乏环境保护措施,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一、农村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生活污水和垃圾等面源污染导致很多农村水源不合格,困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处理率低。农村炊事用水直接通入屋外沟渠,流入河沟里。沐浴、冲洗厕所的污水,一般流入房屋周边的化粪池里,但是渗漏严重,清理的次数也少。经雨水冲刷,沿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同时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主要的特点是:有机物含量大,含一定量的氮、磷,可生化性强。农村缺少完善的垃圾收集与处理程序,加之农户居住分散,造成生活垃圾随处可见,随处堆放的特点,污染面广且治理困难。垃圾侵占公路、蚕食农田、阻塞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

  2.禽畜规模化养殖对周边及养殖场自身环境的污染程度日益加剧。首先,对水体和土壤污染。畜禽粪尿及畜产品加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是造成水体及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当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进入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后,就会造成矿物质和营养物质的富集,改变土壤本身的结构,破坏土壤植被的生存环境。其次,污染空气。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的态势,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养殖场的空气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必将日趋严重。这些气味大量而长期高浓度地排放,特别是滋生的蚊蝇大量繁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3.化肥、农药对水环境污染。现在使用的农药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用不当或分解不完全时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分解产物对水中微量有机物含量的影响。在一些地区,每年种两茬作物,必须使用化肥主要是氮肥补充地力,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因此,对氮肥、磷肥等化肥的需求较大。如果有效利用率达70%,则有上述使用量的30%将进入环境,并且主要以氮、磷的形式汇入水中,使水富营养化,藻类疯长,水质变坏,产生毒素,最终对人体健康和人的生存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由此可见,水中氮、磷的来源主要是未经充分利用的化肥。

  二、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及建议

  1、推行“三集中”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三集中”就是农民向社

  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农庄集中。城镇化是非农化的必然结果,非农化必须以城镇化作为支撑,城镇作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非农产业理想的集聚地。非农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可以共享基础设施,方便协作,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系统。

  2、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自然净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工程。首先,地方可以聘用当地的农民作为保洁员,负责责任片区的垃圾收集与保洁,按当地物价发放一定薪酬,接受上级和村民的监督;村里收集好的垃圾可考虑小区域集中处理或者由当地乡镇负责转运至县市,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资金问题,适当向农民收取小部分,财政解决大部分则是比较合理的方式。

  村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应本着“多样化,生态化,就近化”的基本思路。首先,对于村民比较集中,人数较多的小城镇,可以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将几十户、上百户村民分散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或自然沟渠收集起来相对集中处理;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建立“三格式”卫生厕所等;对于量大面广的农民村庄集中居住点来说,可考虑采取厌氧消化 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处理污水。厌氧消化是通过净化沼气池在厌氧和缺氧的条件下将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转化成沼气和水。另外,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3、禽畜养殖尽量集中并加强新型技术的推广。首先,基层镇村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规模化养殖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相关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局要严把审批关,对防护距离和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对于未达到规模养殖的散养户,建议镇村积极引导为主建设集粪池等基础性防污设施。其次,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必须合理,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统一协调,打破镇、村、组的界限,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共用的污染处理中心,减少一家一户配套设施投入。再次,加强卫生管理。尽快制定地方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卫生防护距离,明确各养殖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者提出相应的处罚办法。最后,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重点建设循环性畜牧业工程,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4、依赖严格管理和科技进步发展农业。首先,正确引导农民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各级农科站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介绍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新农药;改善灌溉方式和施肥方式,减少肥料流失,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第二,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减轻面源污染。第三,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争取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技术措施和劳动力,产出较多的农产品,进而达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合理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在水源地周边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督促水源利用企业合理选址,尽量降低污染风险和影响,确保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安全。提倡尽量采取以地下水为水源,开发混凝、活性碳吸附法、膜分离技术等简单易行的饮用水处理技术。另外,可利用现有河道,因地制宜地种植荷花、水芹、黑麦草等水中植物,建立污染“隔离带”,进一步吸收和利用污水中的养分,防止其进入大江大湖。实行、负责人入湖河流河长制,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流域治理任务。

  6、推进生态家园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工程。推动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创建,切实让农民在生态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让农村水环境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议案

  关于确保中小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私家车迅速增加,中小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上学和放学时段,校门口汽车、电瓶车、自行车各种车辆和接送的家长拥成一堆,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建议:

  1、思想重视:学生安全无小事,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一直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断努力的方向。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单靠学校是不行的,要通过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及家长和市民的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努力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2、责任明确:一是在目前学校已有负责学生安全的领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另外配备兼职或专职管理校门口车辆的交通安全协管员。二是交警方面为每个中小学设置一名交通安全辅导员。在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时,可义务协助学校对校门口车辆交通秩序进行有效的疏导和管理。

  3、制度落实:教育与交警部门都要制订相关的制度,有关人员要明确职责,及时到岗、及时检查。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接送家长予以制止;对于学校周围乱设摊、乱占道等现象给以处罚;进一步完善学校门口的交通设施,定期组织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增设交通标志、信号灯,施划人行横道线,在有需要的学校门口配备移动式临时交通信号灯;遇风雨雾等特殊天气,在 靠近交通要道的校门口路段增设执勤点、增派警力,保障中小学学生安全出行。

  4、教育到位: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力度,经常给学生讲授必要的安全知识,以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开展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家校安全课程的开设。加强对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的考核检查力度,总结推广加强安全教育的先进经验。

  通过教育部门与交警部门及市民的通力合作,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口学生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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