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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提案(5篇)

来源:素感养生

关于教育的提案

  案 由: 关于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交教育部、文化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

  内 容: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发展文化,必须重视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离开了传统文化,就丢掉了文化之魂,失去了发展的方向,也就淡化了民族特色,并将沦为外国文化的附庸。

  近年来,正当许多发达国家努力发展自己文化的时候,我们却忽视了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传统文化观念的淡漠,文化发展的滞后,将会带来严重后果,我们正面临着西方文化巨大冲击的考验。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将文化建设做为战略任务,制订了一系列文化建设的方针和措施,加快了发展步伐。为贯彻精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现就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大、中、小学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关键在教育,教育重点在广大青少年,青少年受教育的课堂主要在各级学校。

  为使传统文化代代传承,实现中国文化的振兴和发展,建议在大中小学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将传统文化教育做为学生必修课程,列入教学大纲,纳入学校教育重要内容。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历史,学习传统文化知识,领悟传统文化精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传统民族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人才。

  二、加强教师队伍培养

  传统文化教育质量取决于教师水平。由于多年忽视传统文化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教师的自身文化素质和教学水平难以承担传统文化教学任务,因此搞好传统文化课教学,必须从培训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入手。通过培养训练,形成一支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熟悉传统文化教材,熟悉教学方法,有教学能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一支高学历,高水平,学者专家型的大学教师队伍。

  三、重视中国传统文化教材建设

  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列入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大学和出版部门先后编写出版了《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国传统文化通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文化历程》等书籍,有的已作为大学传统文化教材进入大学课堂,为大学传统文化课教材建设打下了基础,创造了经验。希望在此基础上,集中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加强对现有教材的分析研究,尽快编写规范化的大学教材。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域特点尽快为中小学编写好传统文化教材,并不断加工修改、提高教材质量,逐步将全国传统文化课教学引向健康发展轨道。

  四、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中国传统文化园

  借鉴全国各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建设经验,利用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和现有各类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广大青少年建立中国传统文化设施和活动,展示富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园,使其成为学生的校外课堂和群众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

  五、营造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要有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努力拓展传统文化的空间,在学校、工厂、军营、车站、机场、码头等各种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图片、宣传画等载体,展示中国传统文化,让广大群众处处生活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时时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新闻媒体要通过设专栏、办专刊,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开展传统文化研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环境;要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创作演出活动,让传统文化走上艺术舞台,进入影视节目和文学作品;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完善法规、制度措施,强化全民保护意识,培养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风气和良好习惯。

关于教育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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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在市政协x届x次会议上的第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年在、市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市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中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落实这项工作,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抓食品监管,促和谐安全”的战略目标,举全局之力,千方百计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过努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我局在职人员xx个,其中专业食品监管员一名,要对全市家食品生产企业,家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目前,我们虽然建立一支由部门、乡镇、村三级组成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但局内的食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就1名,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车辆、电脑,这却是这支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所以人员少、企业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而我市的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只有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建立了自己的食品检验室,其他则没有,家小作坊的出厂检验更无从谈起。为此,x年的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向没有获证和没有检验手段的企业倾斜,一年的检验频次为4~8次不等。由于小作坊本身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齐,而没有列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就发生在小作坊的生产环节。为此,我局加大了对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抽样,根据规定,未列入定期监督抽样检验计划的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所以希望能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x年x月xx日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教育的提案

  关于加强城区自来水水质检测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建议

  提 案 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工作单位:县政协

  提案内容:

  20xx年,国家正式执行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GB5749-20xx)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由原来的35项指标提高到106项,增加的绝大部分是有机物控制指标,许多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危害。目前,从我县城区自来水水质检测指标看,仅是原来35项水质标准中的主要指标报告,而且大部分是出自自来水公司的自测自检,同时其取样的水质大部分是水厂的出水水质,很少是居民家中使用的终端水质。而从部分居民家中终端水质看,水质时有混浊、颗粒物存在,存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因此建议:

  一、加大水质监督和检测力度,引入县疫控中心等检测单位作为第三方水质检测方,定期检测或视情随机检测,并形成常态检测机制,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在原有水质检测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水质标准,尽可能增加检测指标。

  三、在自来水公司出厂水质检测的同时,增加供水终端取样(居民自来水出口)进行检测。

  四、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更换,确保不因管网原因而影响水质。

  五、搭建投诉平台,对水质、水压等投诉予以受理,相关问题由有关部门责成办理。

关于教育的提案

  民办幼儿教育是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学前教育资源选择,在缓解幼儿入园难、普及学前教育、弥补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省民办幼儿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x年底,海南全省有公办幼儿园171所,能提供6.4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21.4%;民办幼儿园1596所,能提供23.5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78.6%。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办园质量和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促进民办幼教事业的发展,我省出台了《海南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年)》等重要文件,对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做了重要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级的长期投入不足和监管不到位,民办幼儿园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二、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层面缺失。《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出台了不少,但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地方和教育部门未能充分认识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和重要性,有关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举措较少。虽然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民办幼儿园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在建设用地、减免税收、费用收取方面享有优惠,但仍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的指标和规范细则,不仅各地执行这些时存在差异性,也使得有些鼓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目前,缺少地方性的扶持民办幼儿园的系列配套法规和措施。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基本上是政令式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转发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取缔未注册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注册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活动等。这种管理模式,对数量众多,发展参差不齐的民办幼儿园难以实现有效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园方向、保教质量、内部财务管理,等级评估与指导等方面的监管难以有效落实。

  学前教育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而当前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很多市县未设有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有丰富幼教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干部,难以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三)经费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过低,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有限。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办学经费全部来源于收费及社会力量投资,这给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壮大和提高质量带来一定的困难。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大环境下,我省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x年4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x年起,通过争取支持和省财政配套设立奖补资金,对各市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与外省相比,奖补资金数量有限,且覆盖面不广,例如,x年省下达琼海市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35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12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5%;省下达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8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4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0%。

  (四)民办幼儿园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随着我省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社会资金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高涨,我省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以海口市为例,短短两年内,新批办幼儿园达115所。根据现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要求,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不低于30人、校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等。但部分民办幼儿园属城区居民楼改造,办学条件受限,硬件设施不理想、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数量增加加剧了学前教育学位供需矛盾,这为黑幼儿园的出现提供了土壤。部分民办园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难以保证。

  师资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受办园规模和资金,少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两教一保”标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1500-20xx元/月,部分民办幼儿园未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不受重视,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少,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而,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一)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法规。建议认真学习与研究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好的先进省份的做法,从各方面不断调整和充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和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坚持以灵活的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措施引导办学方向,为民办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构筑良好空间。

  (二)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监管责任。市县要合理规划布局所辖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统一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列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标准和监管部门,规范登记注册制度,从入口处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基本质量。逐步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与指导机制,配备专职的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人员,如每个教育局至少配备2名幼教专职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要依据本区域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市县幼儿园等级评定,建立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指导的常规流程,定期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公开公布评估结果和报告,引导支持鼓励民办园创建省市区级示范园、优秀园。

  (三)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做好一次性的奖励补助工作,同时要求市县部门也拿出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奖补资金数量、奖补资金的项目和扩大覆盖面。一是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的优秀创办者、优秀园长及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对现有办园等级基础上等级提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考评提升幼儿园等级,未入级升至三级园、三级升至二级园、二级升至一级园、一级升至省级示范园的,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分级予以一定的奖补资金。同时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三是建议采取购买服务、发放教育劵、捐赠幼儿教具等方式对民办园进行补贴。

  (四)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把民办园的教师队伍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畴,要建立起民办教师档案,使其工龄、教龄、职称等纳入正常轨道管理,在其转为公办教师或在民办园之间换岗时,保证其工龄、教龄、职称的延续性。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免费培训力度,建立保教人员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民办园在教师工资、社保、医保等方面的投入进行适当比例的补助,以减轻民办幼儿园负担并增加教师的收入和保障,稳定民办园教师队伍。

关于教育的提案

  刘、刘、何三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的卫生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也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您们提到散装食品监管工作更是如此,一直做为监管重点,我局也采取了不少相关措施,但确实还存在不尽人意的现象,正如提案中所说的那样,防蝇和卫生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裸露摆放。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商家认识不到位,怕麻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食品安全的大局,同时也有我们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共同所致。

  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责任到人,对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要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除建立完善的索票索证和台帐外,必须做到:

  1.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者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2.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且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示。

  3.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4.经营者具有符合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5.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依法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符合本条第3项要求的完整标签。

  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以上措施,监管人员要常抓不懈,加大执法力度,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

  x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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