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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的责任书(3篇)

来源:素感养生

乡镇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社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各部组、科室要积极配合安防部组织每月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和每半年的大型消防演练等项工作,排查隐患,增强企业对火险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年终将接受有关部门,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进行考核。完成本责任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指标给予奖励;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排名末位,派出所主要领导要向说明原因;对因工作不利、失职、渎职,导致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派出所也要根据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的数量和质量相应的根据民警各自完成任务和指标的程度进行奖惩。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

  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工作室”工作范畴,制定并明确“网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职责任务。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严禁擅自科线接电和偷电行为,如发现处于500元20xx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搬迁,由于乱接电线引起的火灾,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各位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户(签字)物业公司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 公司签字:

  日期: 日期:

乡镇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消防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东厦镇20xx年消防工作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1、镇与各村应100%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并组织考评;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上、下半年分别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

  2、年内,100%的行政村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因市政水管未铺设到位的,需在我镇辖区内设置不少于2处消防车取水口或大容量的消防水池,并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措施。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

  按照县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20xx〕7号)要求,年内,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1、各村要聘用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消防网格管理员,主要开展消防宣传、防水检查等工作;

  2、各村要至少组建1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齐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不低于1支消防水、两条消防水带及四具灭火器;

  3、落实经费保障,每名网格员给予发放补贴,镇级每月不低于200元、村级每月不低于50元;

  4、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各网格排查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每个行政村每年应列支不低于1000元的保障经费;

  5、配齐办公设施,镇消防管理办公室和村委会消防监管工作站设置专用或合用的办公室,设置门牌。

  全镇100%村庄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

  三、火灾预防

  1、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亡人火灾;

  2、年内开展以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私房出租屋、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为重点煌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年内,所有村要设置不少于1块消防宣传栏;

  2、针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重要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依托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依托党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持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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