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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不能以什么出资

来源:素感养生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唯独不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的方式出资。因为有限合伙人本来就是以出资额度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的,而劳务出资是无法具体估价的,所以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方式进行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是如何去规定的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但应当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税收缴纳要求、企业债务承担方面区别。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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