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禁售期有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其禁售期通常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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