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会见。辩护人持执业证书、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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