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赔付标准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间的协议约定,若协议中未明确规定主动脉手术属于赔付范围,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此外,若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相关病史,则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赔付。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等事项,应当明确、准确。”2.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伪造保险事故,或者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付,并追回已经支付的保险金。”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三条:“本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保险责任、免赔额、赔付比例、赔付金额等主要约定及其解释,以条款约定为准。”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注意合同中相关条款,如实告知相关病史,避免因未约定赔付范围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主动脉疾病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该疾病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所排除。除外责任通常被用于排除某些特定的疾病或情况,这些疾病或情况在投保时已经被明确告知,并且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除外责任,适用本法第四章规定的排除保险责任的规则。”2.《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结果严重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主动脉疾病可能是因为该疾病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所排除,而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付义务,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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