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二)核准类账户和备案类账户1、核准类账户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核准类账户主要有:(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2、备案类账户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备案类账户主要有:(1)一般存款账户;(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司转账到个人账户原则上是要收税的,但是具体还得区分款项的性质。国家规定,企业账户是不能随便向个人账户转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但通常要提供相关的合同等,而且转账的金额也要以不超过5万元为准。法律客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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